经广信区国资办批准,上饶市广信区远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公司)现面向社会公开诚招广信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合作股东。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本公司诚招合作股东,双方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,在广信区范围内的荒山、坡地上建设并运营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;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,本公司货币出资持股51%,合作股东货币出资持股49%,合作期限暂定25年(具体以合作协议为准)。
合作股东应具有丰富的光伏电站开发、建设、运营及管理经验。本公司在合作中依法行使合资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,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。
二、公告时间: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。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
截止时间:2023年2月23日(星期四)11:30。
地点:上饶市广信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02室。
四、中标公示时间
中标公示时间:2023年2月24日(星期五)。
五、报名条件及资格认定: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实缴注册资本≥15亿元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;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、财务状况及相应偿债能力;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。
2、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;有五年以上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经验,且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有不少于200MW装机容量或年发电量不少于2000万kW·h的光伏建设项目;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、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资质,并且报名日期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。
六、选定方式
1、合作股东需要提交“广信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方案”。
2、在招商公告发布后的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家投资竞争人报名的,经本公司审核,满足招商公告全部要求的确定为中选投资竞争人。
3、在招商公告发布后的报名期限内有两家及以上投资竞争人报名的,本公司将成立由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合作股东提交的“广信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方案”进行综合评审打分,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选投资竞争人。
4、投资竞争人中选后,本公司将组织开展对中选投资竞争人的尽职调查,若尽职调查结果不合格,本公司有权取消合作,本次招商无效,同时中选投资竞争人承担此次尽职调查发生的所有费用。
七、其他说明
1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2、有意合作股东于报名截止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法人代表委托书、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、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及证明(所有复印件及材料加盖公章)到上饶市广信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02室办理报名手续。
3、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00万元(非中标投资竞争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3天内原路退还,中标投资竞争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于合资公司注册成立5天内由本公司转至合资公司账户作为中标投资竞争人的实缴资本金),交至以下账户:
户名:上饶市广信区远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账号:202203090000009763
开户行:上饶银行城西支行
联系电话:18720082227(彭先生)
上饶市广信区远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023年2月20日